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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工网讯 6月13日,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了“深化主题教育成效 办好住建民生实事”新闻通气会,聚焦住房等民生领域,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。2023年,全省计划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8.3万套(间),目前已开工4.7万套(间),开工率55.6%。截至5月底,全省已累计建成使用保障性租赁住房2.6万套(间),有效缓解3万多名新市民、青年人住房困难。
据介绍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“谋划好、支持好、建设好、评价好”四个方面,指导各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,持续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,切实加强新市民、青年人住房保障。
日前,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。图为通气会现场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供图
坚持因城施策。对济南、青岛2个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9个省政府确定的城市,采取鼓励国有平台购买存量商品住房、纳管租赁型人才住房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;对德州、菏泽2市,支持其省级新区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,适用省政府确定的城市有关支持政策;鼓励其他城市采取改建改造等方式,有效整合资源,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持续发展。
完善制度机制。印发《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》《山东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(参考文本)》《山东省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(示范文本)》;指导全省16市全部出台了市级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,制定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配套措施19项,初步构建起符合省情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框架体系。目前,全省16市均已成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,建立项目认定工作机制,发放项目认定书329份,涉及房源超过16万套(间)。
强化督促指导,推动具体建设项目落地落细。采取平台调度与视频连线核验相结合的“线上调度”、实地抽查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“线下督导”等多种方式,督促项目加快推进。
开展监测评价,强化评价结果的激励引导作用。提请省委、省政府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列为督查激励事项,研究制定了督查激励实施办法;联合有关部门对全省16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开展监测评价,对12个工作成效明显的市、县(市、区)通报表扬。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王润晓表示,未来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全面落实土地、金融、税费、价格等支持政策,指导各地建好、管好、用好保障性租赁住房,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、青年人在城市安居、宜居。(葛红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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